斌僑人力仲介有限公司自1996年6月29日成立,一向秉持著熱忱實在的服務精神與態度,以專業、負責任的理念,為所有客戶引進優質的外籍勞工。
政府為因應國內勞動力短缺的問題,於80年10月開放准予引進外籍勞工,並於81年4月立法通過「就業服務法」,國內仲介業依法產生。
保 證 項 目
一、保證依合法程序引進。
二、依政府規定試用期間四十天內,若發現勞工有工作怠慢或嚴重不適任情形者,提出事實說明,並經本公司派員與勞工溝通仍無法改善者,可中止該名勞工聘僱合約,遣送回國,再申請補足合格工人。
三、若本公司引進之勞工因違反政府法令或私自逃跑未歸,致資方保證金損失時,由本公司賠償。
四、本公司秉持客戶至上原則,誠實誠意之精神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