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德國、波蘭和英國等國,國防採購訂單主要由前十大公司所囊括,佔比高達 67% 至 90%。相較之下,美國前十大國防承包商的支出佔比則低於 40%。報告作者認為,歐洲應參考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近年來為鼓勵小型創新公司參與國防供應鏈所採取的措施。
美國國防部為此推動多項改革,包括:
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 小型企業技術轉移計畫(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STTR): 提供小型企業研發資金,空軍自 2018 年改革 SBIR 計畫後,小型企業獲得的合約比例顯著提升。
國防創新部門(Defense Innovation Unit, DIU): 成立於矽谷,旨在資助新創公司開發原型產品,並將商業技術導入軍事應用。
除了美國,法國、德國、烏克蘭和以色列等國也積極推動相關政策,鼓勵新創公司參與國防供應鏈。法國設立創新局(Agence de l’Innovation de Défense, AID),簡化採購流程;德國成立 Bundeswehr 創新中心,促進軍事創新;烏克蘭則透過數位平台加速無人機採購;以色列國防部也推出多項計畫,協助新創公司參與國防採購。
Bruegel 報告建議,歐洲各國應採取以下措施,改革國防採購:
儘早將創新公司納入採購流程: 參考美國 DIU 和德國創新中心的經驗,建立彈性化的政府機構,促進小型企業與政府部門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