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EU AI Act)是全球AI監管的基石之一。該法案針對用於招募、篩選、績效評估、員工監控等聘僱相關決策的AI工具,將其歸類為「高風險人工智慧系統」。法案要求,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與 AI 系統互動的透明度義務已生效;而自 2027 年 12 月 2 日起,高風險 AI 系統在上市或啟動服務前,必須全面符合透明度、風險評估、風險緩解、人為監督及技術文件等合規要求。此外,該法案規定自 2026 年 12 月 2 日起,AI 生成或操縱的內容(如深度偽造 deepfakes)必須標註為人工生成。歐盟成員國也在此基礎上增設規定,例如法國根據其 Labour Code 要求企業在導入影響工作條件、就業或健康安全的 AI 工具前,必須諮詢勞資委員會(Comité Social et Économique)。法國資訊保護委員會(CNIL)也預計於 2026 年對演算法招募及績效評估工具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並要求對招募中的 AI 應用進行數據保護影響評估。
在美國,儘管聯邦層級尚未推出全面的 AI 立法,但多個州級政府已積極制定相關規範。紐約市的 New York City Local Law 144 要求,用於聘用、升遷或解僱的自動化聘僱決策工具(Automated Employment Decision Tools, AEDT)須進行年度偏見稽核(bias audits)並公開結果,同時要求提前十個工作日通知應徵者,並提供替代程序。違反者首次違規將面臨 500 美元民事罰款,後續每次違規則介於 500 至 1,500 美元之間。伊利諾州 HB 3773 法案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將《Illinois Human Rights Act》的保護範圍擴大至預防 AI 驅動的歧視,並禁止使用郵遞區號作為受保護族群或種族的間接指標。加利福尼亞州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實施新規定,要求在使用自動化決策技術(Automated Decision-Making Technology, ADMT)進行重要聘僱決策時,須提供通知與存取權限。科羅拉多州 SB 26-189 法案將於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要求企業揭露招募中 AI 的使用,並在做出不利決定後三十天內說明 ADMT 所扮演的角色。
加拿大也採取類似美國的省級規範模式,而非聯邦統一立法。魁北克省的 Act respecting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private sector(魁北克隱私法案)對完全依賴個人資訊自動化處理的決策進行監管,規定企業在自動化決策對個人產生重大影響時,必須告知並解釋所使用的個人資訊和主要因素,同時提供由員工進行審查的機會。此外,部署此類系統前,企業必須進行隱私影響評估(Privacy Impact Assessment, PIA)。違反魁北克隱私法案的罰款可能高達全球營收的 2% 到 4%。安大略省的 Working for Workers Four Act, 2024 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要求員工人數達 25 人以上的雇主在職位發布中揭露 AI 在篩選、評估或選擇應徵者方面的使用。
對於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營運的企業而言,僅針對單一地區進行合規的策略已難以持續。因應不同地區不斷演進且趨於嚴格的 AI 與數據合規要求,建立一個以最嚴格標準為基礎的統一協調框架,將是更有效率且風險較低的作法。企業應全面盤點其 AI 工具與員工數據在各地的運作方式,並將其 AI 治理與員工通知標準,參考歐盟、英國、相關美國各州及加拿大等最嚴格的規範進行校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