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另一關鍵點是香港公司Skycom Tech。檢察官聲稱,該公司在公開場合被包裝為華為的獨立業務夥伴,但實際上卻是華為在伊朗的子公司。Skycom據稱曾試圖向一家伊朗行動電信商提供至少價值130萬歐元的禁運惠普(Hewlett-Packard)設備。美國當局指出,逾1億美元與Skycom相關的資金隨後透過美國銀行系統流通。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Ann Marie Donnelly裁定,檢察官已充分舉證證明Skycom「作為華為的伊朗子公司」運作。
起訴書還提到,華為涉嫌隱瞞在北韓的專案,並向伊朗當局提供設備,協助監控德黑蘭抗議活動中的示威者。儘管華為財務長孟晚舟(Meng Wanzhou)並非本案被告,但她在案件中扮演關鍵角色。孟晚舟於2018年12月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起因是美國發出的逮捕令。她在2021年與檢方達成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即在滿足特定條件後,檢方將撤銷指控。孟晚舟在這份協議中承認,她曾就華為與Skycom的關係向國際銀行提供不實陳述。她的指控已於2022年被駁回,但Ann Marie Donnelly法官今年六月裁定,孟晚舟當時的聲明可作為對華為不利的證據提交給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