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RFWrightLSL》報導,傳統矽谷模式中,創始人通常會先開發出「最小可行產品」(Minimum Viable Product),再向傳統創投公司尋求資金。這種模式在科技領域運作良好,因為科技產品通常具備較低的初期資本需求和較短的上市週期。然而,在生命科學、生物科技及 deep tech(高門檻前沿技術,指需要大量研發投入、長時間才能商業化的技術)等領域,藥物開發從實驗室的科學突破到 Phase I 臨床試驗(第一期臨床試驗,人體初步安全性評估)就需要數年時間與數百萬美元投入,且尚未對任何病人產生治療效果。傳統創投主要著重於「選擇」與「加速」既有的新創公司,投資已組建管理團隊並擁有商業計畫的企業,其角色多半停留在盡職調查、評估團隊與市場,並提供資金,營運則交由創始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