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經審查歐洲電影發行市場的競爭疑慮後,同意了這起併購案。不過,派拉蒙天空之舞須接受多項條件限制,包括必須在交易完成後的 13 個月內,終止其與環球影業(Universal Pictures)在歐洲的合資企業聯合國際影業(United International Pictures),並承諾在未來十年內,不得與環球影業簽訂新的歐洲電影發行協議。此外,派拉蒙天空之舞也同意不透過自身的歐洲發行網絡發行華納兄弟的電影。
然而,這項交易在美國仍面臨挑戰。儘管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此前已批准了這項收購案,但一家聯邦法院近期卻下令暫停交易,起因是多個州政府質疑此合併案恐減少媒體產業的競爭。美國編劇工會(Writers Guild of America)也正在採取法律行動,認為這項併購可能限縮娛樂產業內編劇的工作機會。英國當局也正根據國家公共利益法規,審查這項併購案,主要考量其對新聞服務、兒童節目和串流媒體市場的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