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過戶代理機構協會(Securities Transfer Association, STA)昨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請願書,主張若無發行人授權並經正式記錄的代幣化股票,不應被視為實質股權。此舉旨在敦促美國證管會確保任何針對代幣化證券的創新豁免或試點計畫,僅適用於發行公司已授權的產品,以保護投資人權益並維護市場完整性。
過戶代理機構是維護上市公司股權檔案的關鍵單位,這些檔案是所有權的官方記錄。Computershare 北美發行人服務執行長 Ann Bowering 指出,上市公司客戶對於「包裝式產品」感到擔憂,因為這些產品看似代表了公司股份的所有權,卻存在於發行人自身的記錄、治理和溝通管道之外。Equiniti 執行長 Dan Kramer 更直言,未經發行人授權且未經其過戶代理機構記錄的代幣,並非代幣化股權,而是一種合成工具,讓投資者面臨風險且發行人無法追溯。
該請願書回應了美國證管會今年5月潛在的監管方向。當時《Bloomberg》曾報導,美國證管會正考慮允許第三方平台在未經公司同意的情況下,發行和交易代幣化股票的創新豁免。STA 強調,唯有當產品經公司授權並在官方股東名冊中記錄所有權時,才能作為代幣化股票進行銷售。Computershare 和 Equiniti 等主要過戶代理機構也聯名支持 STA 的請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