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於 2026年4月13日,針對逾期未上傳的臨床試驗結果資訊,向超過 2,200 家醫療產品公司及研究人員發出通知。此舉是 FDA 在內部分析後採取的行動,該分析顯示近 30% 應強制報告的臨床試驗結果尚未在政府的 ClinicalTrials.gov 網站上提交。
根據 2007 年通過的《FDA 修正案》及其 42 CFR Part 11 規定,凡涉及 FDA 監管產品的特定臨床試驗,其發起方與負責方有義務將試驗結果提交至 ClinicalTrials.gov。這些規定通常適用於在美國境內設有試驗據點、依照 FDA 藥物試驗新申請(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或醫療器材試驗豁免(investigational device exemption)進行,或涉及美國製造並出口研究的介入性研究(interventional studies)。不過,第一期臨床試驗及醫療器材可行性研究則不受此強制報告規範。
FDA 此次強化執法態勢,預計將對製藥與生技產業帶來深遠影響。藥廠在提交上市申請時,將面臨更高的風險,特別是需要證明已遵守 ClinicalTrials.gov 報告義務的案件。強制揭露遺失的臨床試驗結果,尤其是負面數據,恐增加生命科學市場的波動性。此外,若發起方在隱瞞不利結果的同時,發表了正面的產品線聲明,執法升級也可能引發證券詐欺的風險。在企業併購方面,小型生技公司常依賴正面的臨床試驗數據吸引收購方;未來,更全面地了解目標公司臨床試驗歷史(包括過去失敗的案例),可能會導致收購報價趨於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