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項命令指示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改革審查程序,在不犧牲安全的前提下加速部署。第四項命令責成美國能源部(US Department of Energy)精簡核能研究流程,優先發展創新技術。
過去一年來,美國在推動核能發展上已取得多項進展。在出口方面,美國已與日本簽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的貿易協議,由GE日立核能(GE Vernova Hitachi)提供技術;波蘭則與西屋電器(Westinghouse)和比奇特爾公司(Bechtel)合作興建首座核反應爐;英國也透過與美國的協議,建立引進先進核能市場的框架。國內方面,Holtec International計畫重啟其位於密西根州的Palisades核電廠;Constellation Energy則規劃在賓夕法尼亞州設立Crane Clean Energy Center;NextEra Energy也正在愛荷華州重啟Duane Arnold Energy Center。
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已將營運執照更新審查時間縮短了五成,並將基礎檢查時數減少了四成。同時,新型反應爐的開發也加速推進,例如Kairos Power的Hermes demonstration reactor、TerraPower的Natrium reactor、X-energy的XE-100 reactor,以及杜克能源(Duke Energy)旗下Robinson Unit 2的執照更新,皆以空前速度通過審查。Nuclear Energy Institute與美國能源部已共同舉辦產業日活動,探討廢燃料回收再處理的機會。Nuclear Energy Institute總裁兼執行長瑪麗亞·科斯尼克(Maria Korsnick)指出,效率與安全並非對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