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指出,美國教育部在制定規則時,依賴國會未曾打算考慮的因素,例如專業人士是否需接受監督,並且未能解釋其在規則制定過程中為何拒絕其他替代定義,導致政策前後不一致。根據去年夏天通過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新的聯邦學生貸款年度上限為20,500美元,總額100,000美元,適用於「研究生」;而「專業」學位課程的年度上限則為50,000美元,總額200,000美元。然而,美國教育部的最終規則僅將11個專業領域(包括醫學、藥學及其他專科博士學位)保留較高的貸款額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