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朗求償法庭已認可《阿爾及爾協議》受《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VCLT)規範,這為協議的解釋提供了國際法依據。同時,1965 年和 1970 年的聯合國宣言也譴責針對國家個體或政治、經濟、文化要素的武裝干預行為。
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在「尼加拉瓜訴美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訴烏干達」等案例中確立,干預行為若涉及對國家主權事務的脅迫,即使不使用武力,或支持內部反對派、干涉國內政治進程,均構成非法干預。報導顯示,「史詩狂怒行動」可能針對了醫院、學校和燃料庫等民用基礎設施,恐已影響伊朗國內的醫療、教育及能源政策,構成對其內部事務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