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BorderReport》報導,過去,大麻產品被美國《管制物質法》列為第一級藥品,這意味著它被認為沒有被普遍接受的醫療用途,且具有高度濫用潛力。這種嚴格分類對研究造成重大阻礙,導致科學家難以進行深入探討。詹姆斯·A·貝克三世公共政策研究所(Rice University’s Baker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藥物政策研究員 Katharine Harris 指出,研究人員過去進行大麻研究,必須取得美國緝毒局(DEA)的特殊許可,並面臨嚴格的監管。此外,研究用的大麻產品常來自有限的聯邦供應,其效力與病患實際使用的產品有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