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大麻與海洛因、LSD等物質一同被列為附表一藥物,意味著被認為具有高度濫用潛力且無公認醫療用途。此次降級至附表三,則將醫療大麻與K他命、可待因止痛藥(Tylenol with codeine)等處方藥物歸於同類,反映出其潛在的醫療價值及中度至低度的濫用風險。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在2023年8月便建議將大麻移至附表三。託德·布蘭奇指出,此舉將「擴大病患的治療選擇,並賦予醫生更完善的資訊來做出醫療決策」。
此外,此次降級也將顯著降低大麻醫學研究的門檻。過去,研究附表一物質需要冗長繁瑣的註冊流程和特殊儲存要求,嚴重阻礙了相關研究的進展。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所長諾拉·沃爾科夫(Nora Volkow)博士便指出,附表一的指定使得研究難度倍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首席醫療特派員桑賈伊·古普塔(Dr. Sanjay Gupta)也稱此為醫學界的「巨大發展」,因其承認了大麻的藥用潛力,並有望移除研究障礙,加速大麻作為治療慢性疼痛或癲癇等疾病的研究。